根據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“關於做好2019年‘上海市育才獎’評選獎勵工作的通知”(滬教基〔2019〕1號)文件精神,結合上海市教委相關要求🤽🏽♂️,我校將開展2019年度“上海市育才獎”選拔申報工作𓀅,具體通知如下:
一🏃🏻♂️💞、獎勵範圍與評選條件
1、獎勵範圍對象
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的評選範圍與對象是指2016年以來,在本市高校及有關單位從事教育教學、科學研究和管理、服務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、專業技術人員💅🏼、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其他職工。重點向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傾斜。
2、評選條件
根據教育部頒發的《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》的有關精神,凡受表彰的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獲得者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🏊♂️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忠誠人民教育事業7️⃣,模範履行職責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🎛🛜,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(1)全面貫徹教育方針,教育思想端正⚛️,關心學生,教書育人👩👧,為人師表💷,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🙆🏻;
(2)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,在教學改革、教材建設、實驗室建設、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🧑🏻🎓;
(3)善於探索高校教育☎️、教學規律🦶🏻,在高教科研、教學™️、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,具有較大的科學價值或者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🍲;
(4)在高校管理體製改革🦙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人才工作和人事製度改革、後勤服務、沐鸣建設方面具有開拓、創新、進取精神🛌🏽,成績突出。
二、名額情況
2019年上海市教育系統初定獎勵名額為304名,我校2019年度可推薦名額為5名。各學院(部門)限推薦1名候選人報送人事處,重點向教學第一線教師傾斜,曾獲得“上海市育才獎”人員不可重復申報🛟。
註:高校輔導員🍇、思政課老師名額單列✊,由學生處負責選拔推薦🧺。
三🔼、申報材料及時間安排
1🍻、各學院(部門)推薦人選材料於2019年5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四點前報送人事處師資科🏅。
2🤚🏿、報送材料:
(1)《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申報表》蓋章後一式四份, A4紙正反面打印,含電子版🚴🏻♀️;
(2)《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推薦名冊》蓋學院章後提交一份,含電子版。
3🚵🏿、經沐鸣商議討論後,確定我校最終推薦名單,上報上海市教委。
聯系人🐩:朱文琪👨🏼🚒、席晴
聯系電話:38284237
人事處
2019年5月5日
附件1🔟: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申報表
附件2: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推薦名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