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“關於做好2019年‘上海市育才獎’評選獎勵工作的通知”(滬教基〔2019〕1號)文件精神,結合上海市教委相關要求,我校將開展2019年度“上海市育才獎”選拔申報工作✪🔣,具體通知如下🧚♂️:
一、獎勵範圍與評選條件
1⛹️♀️、獎勵範圍對象
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的評選範圍與對象是指2016年以來,在本市高校及有關單位從事教育教學、科學研究和管理、服務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🔅、專業技術人員🍖、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其他職工。重點向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傾斜。
2、評選條件
根據教育部頒發的《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》的有關精神,凡受表彰的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獲得者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忠誠人民教育事業,模範履行職責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💂🏻♀️,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🪪:
(1)全面貫徹教育方針,教育思想端正,關心學生,教書育人,為人師表👨👨👧👦,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;
(2)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,在教學改革🐨、教材建設、實驗室建設、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🧏🏻♂️;
(3)善於探索高校教育🙋🏼♀️🟣、教學規律,在高教科研、教學、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👉,具有較大的科學價值或者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;
(4)在高校管理體製改革、思想政治教育🏛、人才工作和人事製度改革、後勤服務、沐鸣建設方面具有開拓💡、創新、進取精神🀄️,成績突出👬🏻。
二、名額情況
2019年上海市教育系統初定獎勵名額為304名🛍💁♀️,我校2019年度可推薦名額為5名。各學院(部門)限推薦1名候選人報送人事處👱🏿🤥,重點向教學第一線教師傾斜,曾獲得“上海市育才獎”人員不可重復申報。
註:高校輔導員、思政課老師名額單列,由學生處負責選拔推薦。
三、申報材料及時間安排
1、各學院(部門)推薦人選材料於2019年5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四點前報送人事處師資科👟。
2🛣、報送材料🏂🏽:
(1)《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申報表》蓋章後一式四份, A4紙正反面打印,含電子版🆓;
(2)《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推薦名冊》蓋學院章後提交一份,含電子版🫷。
3、經沐鸣商議討論後,確定我校最終推薦名單⛹️♀️,上報上海市教委。
聯系人:朱文琪🎣、席晴
聯系電話:38284237
人事處
2019年5月5日
附件1: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申報表
附件2⚅:2019年“上海市育才獎”推薦名冊